2024年中國音樂學院本科招生章程(2)
2024-06-26 09:22:28中國音樂學院
3.高考改革省份相關要求:無選考科目要求
4.?紝I(yè)錄取原則
院系 |
專業(yè)(招考方向) |
錄取原則 |
音樂學系(中國音樂理論研究院) |
音樂學(音樂學理論) |
?紝I(yè)成績合格、省統(tǒng)考成績合格且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達到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的考生,按照?紝I(yè)成績排名順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
教育學院 |
音樂教育(音教聲樂特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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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育(音教鋼琴特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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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系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作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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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歌劇系(中國聲樂藝術研究院) |
音樂表演(中國聲樂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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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中國聲樂美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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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 |
音樂表演(管弦樂器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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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樂系 |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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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琴系 |
音樂表演(鋼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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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系 |
音樂表演(指揮) |
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達到所在。▍^(qū)、市)普通類專業(yè)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破格錄取辦法詳見《中國音樂學院2024年本科招生簡章》。
5.普通類專業(yè)錄取原則
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計劃省份相應批次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則依次按照語文、外語、數(shù)學成績的先后順序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yōu)錄取。
第十二條專業(yè)錄取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學校對考生高考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2.體檢要求:學校執(zhí)行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及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有關補充規(guī)定。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收費標準
1.音樂學專業(yè)、音樂教育專業(yè)、藝術管理專業(yè)、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yè)各招考方向每學年8000元。音樂表演專業(yè)各招考方向每學年10000元。
2.根據(jù)學校規(guī)定和安排,入住1號學生公寓的學生住宿費每學年750元,入住2、3號學生公寓的學生住宿費每學年900元。原則上北京生源走讀。
3.學費等有關收費標準如有變動,按當年批復標準執(zhí)行。
第十四條學生資助政策
學校將根據(jù)國家有關資助政策,發(fā)放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幫助困難學生解決學習困難。按照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規(guī)定,每年最高額度不超過16000元。學生原則上在生源地貸款。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jù)招生工作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六條學校本科招生咨詢電話:010-64887367,電子郵箱:ccmzhaosheng163.com,學校官網(wǎng)網(wǎng)址:https://www.ccmusic.edu.cn,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s://bkzs.ccmusic.edu.cn/,監(jiān)察舉報受理電話:010-64887178。
第十七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guī)定外的任何費用,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藝術類專業(yè)考試考前輔導班。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舉辦考前輔導班的任何單位、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guī)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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