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2023-04-08 15:28:03華南理工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zhàn)略需求,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培養(yǎng),經批準,我校2023年繼續(xù)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華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有擔當、有情懷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yǎng),為國家重大戰(zhàn)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ōu)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業(yè)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精神的高中畢業(yè)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yōu)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該類考生須獲得全國中學生五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等獎、二等獎。
二、招生專業(yè)及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yè) |
3+3改革省份選考科目 |
3+1+2改革省份選考科目 |
其他省份 |
備注 |
數學類 |
物理 |
首選物理再選不限 |
理科 |
|
化學類 |
化學 |
首選物理再選化學 |
理科 |
不招色盲色弱 |
生物技術 |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
首選物理再選化學或生物 |
理科 |
不招色盲色弱 |
我校強基計劃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等省試點招生。各省招生專業(yè)及計劃數詳見報名系統(tǒng)。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4月8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華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61),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預報名。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每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yè)志愿。志愿具體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報名系統(tǒng)為準。
。ǘ┛忌殔⒓咏y(tǒng)一高考
。ㄈ﹫罂即_認
6月11日至20日,兩類考生均須登錄報名平臺進行報考確認并簽訂上傳誠信考試承諾書。逾期未完成確認或未完成簽訂上傳誠信考試承諾書,視為放棄報考我校強基計劃。對于確認參加學?己擞譄o故放棄的考生,將通報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
。ㄋ模┤雵Y格認定
6月下旬,對于確認報名且高考文化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ㄗ灾螀^(qū)、直轄市,下同)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zhí)行)的考生:
1.第一類:經審核后,在滿足報名條件要求的考生中,先按專業(yè)分類,再依據入圍成績,結合我校分省招生專業(yè)計劃數的6倍確定各省入圍我?己丝忌麊危┪煌挚忌加枰怨既雵┎⒐救雵鷺藴。其中:
數學類入圍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數學單科成績×0.3
化學類、生物技術入圍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第二類:經審核后,如滿足報名條件要求,將不受各省計劃數限制,直接入圍學校考核。
。ㄎ澹⿲W校考核
6月27日至7月4日期間舉行學?己耍ê嬖嚭腕w質測試)。我校將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關于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相關規(guī)定,嚴格遴選面試專家組成員,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確保公平公正。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1.面試
著重考查學生發(fā)現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歸納演繹等思辨能力以及對科學研究的興趣等。
2.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
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將提供給面試專家作為面試評分中重要參考依據之一,重點考查政治思想品德、科研素養(yǎng)、吃苦耐勞精神等。
3.體質測試
體質測試主要考察學生的基本身體素質,不合格者無入選資格,具體測試辦法見附件。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體質測試者請?zhí)崆奥撓滴倚U猩k公室并提供相關證明。
4.學?己顺煽
學校考核成績=面試成績(百分制)。
。╀浫
1.綜合成績折算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85%+學?己顺煽/100×750×15%,高考文化成績滿分非750分的省份按照750分折算。
2.確定錄取名單
對于第一類考生,按照志愿優(yōu)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志愿、強基計劃綜合成績及我校在生源省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yè)和計劃數依次確定錄取名單及錄取專業(yè)。當強基計劃綜合成績相同時,各省按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數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排序原則排序。
對于第二類考生,經過面試,達到我校相關專業(yè)要求,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的,予以錄取,計劃數不受各省計劃數限制。
我校按招生計劃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生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xù)。
我校于7月初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后續(xù)高考志愿錄取,一旦錄取,不予退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后續(xù)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四、培養(yǎng)方案
華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致力于創(chuàng)新基礎學科拔尖人才的選拔和培養(yǎng)模式,加快構建資源優(yōu)先投入的長效機制,培養(yǎng)家國情懷和全球視野兼?zhèn)洌?ldquo;三力”(學習力、思想力、行動力)卓越,能夠勇攀世界科學高峰、引領未來的基礎學科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
。ㄒ唬⿲嵤╇A段考核、動態(tài)進出分流機制
學校對強基計劃學生實施階段性考核和動態(tài)進出機制,考核不合格的學生,原則上回本專業(yè)普通班就讀。強基計劃各專業(yè)在每次考核后遴選增補優(yōu)秀學生,補充名額不得超過轉出的學生總數。強基計劃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專業(yè),特殊情況下須轉專業(yè)的,轉專業(yè)范圍限于本校強基計劃專業(yè),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yè)管理辦法執(zhí)行。退出強基計劃的學生原則上不得再轉專業(yè),不再具有申請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
。ǘ⿲嵭“3+1+X”本碩博銜接培養(yǎng)
強基計劃采用“3+1+X”(“X”碩士生為2 或3 年,博士生為4 或5 年)本研銜接培養(yǎng)模式(各強基計劃專業(yè)可根據學科專業(yè)特點選擇培養(yǎng)模式),即學生前三年學習本科課程,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yǎng);第四年可提前進行研究生課程學習,完成本科畢業(yè)設計(論文);從第五年起通過學籍轉段取得研究生學籍,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學生在碩博階段既可在本學科深造,也可在規(guī)定的學科專業(yè)開展交叉培養(yǎng),參加交叉培養(yǎng)的最高人數比例由所在學院自定確定。
。ㄈ┨峁﹥(yōu)越的激勵和配套措施
強基計劃先進班級及先進個人單獨評選,“學校獎學金”獲獎比例為本班學生人數的40%。強基計劃學生實現成長過程的“三個一”,即在本科期間有至少一次出國(境)學習經歷,至少參加一項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訓練計劃項目,至少有一次獨立作學術報告的經歷。在強基計劃班級推行本科榮譽學位項目,符合條件的優(yōu)秀學生可申請“華南理工大學榮譽學士學位”。
五、其他說明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tǒng)一信息平臺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我校。未建立省級統(tǒng)一信息平臺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tǒng)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tǒng)。
。ǘ⿲τ诰C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取消畢業(yè)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ㄈ⿵娀媱濅浫】忌雽W后原則上不轉專業(yè),本科階段轉專業(yè)范圍原則上限于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yè)之內。
。ㄋ模┻x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學?己说募彝ソ洕щy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勺们樘峁┍U闲月焚M和住宿補貼。
。ㄎ澹⿲W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jiān)督保障機制
。ㄒ唬┪倚娀媱澱猩ぷ髟谌A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培養(yǎng)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處理。
。ㄈ┪倚娀媱澱猩ぷ鹘邮苋A南理工大學紀委辦公室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qū)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篤行樓北座111室招生辦公室
郵編:510641
招生咨詢電話:020-87110737
傳真:020-87111502
電子郵箱:admit@scut.edu.cn
華南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cut.edu.cn/
監(jiān)督電話:招生辦公室020-87110887,紀委辦公室020-87110195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
附件:華南理工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體質測試辦法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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