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考試招生章程(3)
2021-06-02 16:29:30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條 考生參加高職單招考試的交通、食宿自理。
第三十條 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監(jiān)督
咨詢電話:010-80206935? 80206936
咨詢地址:北京市大興區(qū)科苑東路1號
網 站:http://www.bcsa.edu.cn
郵 箱:1838221451@qq.com
監(jiān)督電話:010-80206932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院學生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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