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3)
2020-06-11 21:11:46高考網(wǎng)整理
第十七條收費標準(幣種:人民幣,以福建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為準。)
1.學費。全英文教學專業(yè)、“中美121雙學位班”在我校學習期間的學費為2.8萬元/年.人,在國外大學學習,按照境外大學學費標準繳納;藝術類專業(yè)9360元/年.人;臨床醫(yī)學、藥學專業(yè)6760元/年.人;其它本科專業(yè)5460元/年.人。具體以學生在校所修讀的學分總分計費收取。輔修專業(yè)以所修讀的學分總分計費收取。
2.住宿費。學生公寓6人間870元/年.人,4人間1300元/年.人;泉州校區(qū)普通宿舍6人間570元/年.人。
第十八條獎助學體系。
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24項,受獎面近50%;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可以通過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校內(nèi)貸學金、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崗位、學費減免等方式獲得資助。經(jīng)濟困難的新生入學時還可以通過“綠色通道”得到及時的幫助。
同時,為鼓勵優(yōu)秀考生來校就讀,學校設立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設有一等獎3萬元/人、二等獎1.5萬元/人、三等獎8000元/人。獲獎辦法請參閱我校網(wǎng)頁上公布的《華僑大學2019年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由各地省級招生部門統(tǒng)一公布。
第二十條咨詢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595-22695678;
咨詢網(wǎng)址:http://zsc.hqu.edu.cn;
傳真:0595-22691575;
通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華僑大學招生處(郵編362021)。
第二十一條我校以各省級招生部門提供的考生高考電子檔案為錄取評判依據(jù)。
第二十二條本招生章程由華僑大學招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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