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0-02-28 18:16:11網絡整理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稱 |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虹口校區(qū)地址為上海市虹口區(qū)東體育會路390號;崇明校區(qū)地址為上海市崇明區(qū)陳家鎮(zhèn)東灘大道999號。除學前教育專業(yè)錄取新生就讀校區(qū)為虹口校區(qū)外,其他專業(yè)錄取新生就讀校區(qū)均為崇明校區(qū)。 |
|||||||||||||||||||||||||||||
三、層次 |
■本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
|||||||||||||||||||||||||||||
五、頒發(fā)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yè)要求,頒發(fā)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的本科畢業(yè)證書。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委員會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工作監(jiān)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jiān)察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20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yè)為:
無男女比例限制;學前教育專業(yè)色盲色弱不宜。 |
|||||||||||||||||||||||||||||
八、專業(yè)培養(yǎng)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西班牙語專業(yè)教學語種為西班牙語和英語,法語專業(yè)教學語種為法語和英語,其他專業(yè)教學語種為英語。 |
|||||||||||||||||||||||||||||
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guī)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試招生。 |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wèi)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我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
|||||||||||||||||||||||||||||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勢下,經學校招生委員會慎重研究決定,報經主管部門批準,現對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辦法予以調整。對填報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間無法進行院校自主測試,院校自主測試成績均以150分計入,最終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院校自主測試成績”的總分高低作為春招的錄取依據,同時參考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錄取。 對沒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供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供學校參考使用。 所有報考我校志愿的入圍考生,均按我校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的自主測試實施方案參與錄取排序。 (1)3月9 - 10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其中,根據相關規(guī)定,應屆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3倍,劃定各專業(yè)入圍資格線【末位同分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fā)〈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9】41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向社會公布。 考生須在http://zhaoban.xdsisu.edu.cn/自主查詢入圍資格公示。 (3)3月23日,我校向社會公布各專業(yè)預錄取分數線、候補錄取分數線。 (4)3月24-30日,我校向社會公示各專業(yè)預錄取名單、候補錄取名單。 |
|||||||||||||||||||||||||||||
十二、錄取規(guī)則 |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guī)則:同一專業(yè)志愿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春考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單科成績),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 預錄取考生須于3月31日–4月2日網上辦理錄取專業(yè)信息登記。 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 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zhí)行。 (4)正式錄。按規(guī)定完成各項手續(xù)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
|||||||||||||||||||||||||||||
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工商管理專業(yè)38000元/生/學年; 學前教育專業(yè)(雙語班)45000元/生/學年; 西班牙語專業(yè)(商務方向)56000元/生/學年; 法語專業(yè)(商務方向)56000元/生/學年; 金融學專業(yè)(全英語教學班)56000元/生/學年; 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yè)(全英語教學班)56000元/生/學年; 收費依據【滬教委民(2015)4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
住宿費標準 |
5000元/生/學年 收費依據【滬教委民(2015)4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
十四、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guī)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guī)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五、監(jiān)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 舉報電話:021-51278238 |
|||||||||||||||||||||||||||||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http://www.xdsisu.edu.cn/ 招生辦官網:http://zhaoban.xdsisu.edu.cn/ 咨詢電話:021-51278024,51278025 |
|||||||||||||||||||||||||||||
十七、其他須知 |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荚囌猩鷪竺ぷ鞯耐ㄖ罚涛瘜W【2019】43號)規(guī)定的其他考試。 |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jié)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