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能源職業(yè)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4-19 08:55:52網絡整理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9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yè)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報名,并參加各市、縣(區(qū))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且符合資格要求。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根據學院公布的單獨考試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省招辦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向學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考生信息確認可采取兩種方式進行:方式一,考生在2019年3月14日8:00至3月22日17:00,利用電腦等電子設備自行完成網上填報志愿、確認報名信息、繳費、打印準考證和“考試誠信承諾書”并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等流程;方式二,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8:00至3月22日17:00在學院(咸陽市文林路29號)進行現(xiàn)場確認并填報專業(yè)志愿,現(xiàn)場確認須考生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學院測試科目準考證。
第十三條 學院對申請參加我院單獨招生考試的普通高中學生和“三校生”統(tǒng)一組織考試。
第十四條 申請并確認我院的考生于2019年3月23日8:30至11:30在學院進行文化課考試(筆試),筆試內容為語文、數學和英語,各科100分,滿分300分;2019年3月23日13:30至17:30,3月24日8:00至11:30,13:30至17:30,普通高中生進行職業(yè)適應性(技能)計算機測試(簡稱“機測”)或綜合素質測試(面試),“三校生”進行職業(yè)技能測試,滿分200分。“文化素質+職業(yè)適應性或職業(yè)技能測試”滿分500分。
按照“試點先行”的辦法,我院部分招生專業(yè)將開展職業(yè)適應性(技能)計算機測試(簡稱“機測”)聯(lián)考改革試點,其它未開展專業(yè)實行綜合素質測試(面試),具體以我院考試安排為準。
第十五條 學院于2019年4月4日前,將預錄取考生名單通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將所報送名單在本校招生網公示。
第十六條 對于參加十八所示范類高職聯(lián)盟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如該生未被其參加考試的院校預錄取,且已于3月13日17:00前通過陜西省招辦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向我院提出了入學申請,請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單招準考證、成績單(參加考試院校網站查詢),試點專業(yè)“機測”成績,來我院參加報名審核,報考非試點專業(yè)的考生須在我院進行綜合素質測試(面試)。
第十七條 被我院預錄取考生于2019年4月8日至4月9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到學院繳費、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規(guī)則
第十八條 單獨考試招生錄取工作在陜西省招生辦統(tǒng)一組織下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考生筆試+職業(yè)適應性(技能)計算機測試(“機測”)、筆試+職業(yè)技能測試、筆試+綜合素質測試(面試)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淘汰比例不低于參加本校測試考生的5%。
第十九條 預錄取結束后學院將按照省招辦提供的體檢信息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規(guī)定進行審核,對身體條件不符合所有專業(yè)就讀的同學,學院將取消該生錄取資格。
第二十條 對于技能拔尖免試招生嚴格按照《關于做好陜西省高等職業(yè)院校免試招收中職技能拔尖畢業(yè)生工作的通知》(陜招辦【2014】21號)文件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我院承認參加其他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并在省招辦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向我院提出申請考生的筆試和試點專業(yè)“機測”成績,報考其它非試點專業(yè)考生須參加我院統(tǒng)一組織的職業(yè)技能或綜合素質測試(面試)考核。以筆試和職業(yè)技能或綜合素質測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學院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
學費:5500元/年
住宿費:800元/年,950元/年(帶衛(wèi)生間)
第八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院實行“國家獎助學金、學院獎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生活補貼、學院特困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三條 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500—3500元/年。國家獎助學金每年發(fā)放金額950余萬元。學院獎學金每年發(fā)放金額180余萬元。獎助學金覆蓋率70%。
學院每年發(fā)放生活補貼、特困補助等其他獎勵金額達100萬元。
第二十四條 勤工助學:學院為貧困生提供勞動崗位并根據表現(xiàn)發(fā)放報酬200—500元/月。
第二十五條 助學貸款:學院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經學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guī)定為準,學院教務處招生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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