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青年職業(yè)學院2019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3)
2019-04-18 22:04:44高考網整理
第八章 獎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
第二十四條 學院始終堅持育人與助人相結合,積極落實黨和國家對大學生各項資助政策的同時,多措并舉,保障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1.國家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yōu)學生,每年8000元/生。
2.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yōu)、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年5000元/生。
3.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年3500元/生或每年2500元/生。
4.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年最高8000元/生。
5.服兵役學費補償及資助:國家對應征入伍服兵役的在校生和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施一次性補償。退役后復學的在校生實行學費資助,每年最高8000元/生。
6.學院獎學金:學院設特等獎學金、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及企業(yè)獎學金等。
7.學院助學金:學院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
8.特殊助學金:對家庭突發(fā)變故影響學業(yè)的學生,學院給予一定的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
9.勤工助學:學院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給予資助。
10.綠色通道:學院建立“綠色通道”,對無法繳納學費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辦理入學手續(xù)后,酌情予以資助。
學院各類獎助學金的覆蓋率達62%,特別優(yōu)秀的經濟困難學生,每年獲得的獎助金額可達10000元以上。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新生報到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照國家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審議,報陜西省教育廳審核。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和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guī)定為準,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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