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考: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的通知
2016-11-11 15:52:27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各市(州、神農(nóng)架林區(qū))、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
湖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湖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職畢業(yè)生知識加技能統(tǒng)一考試(以下簡稱技能高考)、湖北省2017年高等職業(yè)院校單獨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報名工作即將開始,為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對象及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戶口的中國公民可以在我省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省戶籍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可以在我省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的普通高級中等教育或者中等職業(yè)教育學習;
3.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在我省現(xiàn)居住地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
4.身體健康。
(三)少年班考生。申請報考高等學校少年班的考生,必須是智力超常、成績優(yōu)異且年齡在15周歲以下具有我省戶籍的初、高中在校理科學生(不包括高中應屆畢業(yè)生)。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高校進行資格審查及預選,取得報考院校的資格證件后方可參加報名。
(四)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公安機關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可在學籍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申請報名。
(五)2014年錄取的五年制高等職業(yè)教育學生可以報名參加高等職業(yè)院校開展的面向中職畢業(yè)生的單招考試?忌稍诔袚新毥逃A段任務的學校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tǒng)考、省級統(tǒng)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yè)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nèi)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七)我省不接受外省考生借考。
二、報名時間
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繼續(xù)實行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址:www.hbea.edu.cn或www.hbee.edu.cn),網(wǎng)上報名按科類分兩個時段進行。第一時段: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3日,普通高考藝術類考生網(wǎng)上報名。第二時段: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6日,普通高考文、理、體育類和技能高考、高職單招考生網(wǎng)上報名。此外不接受任何情況的補報名。
網(wǎng)上報名第二時段前13天按市(州)分時段進行(具體安排見下表),最后9天全省考生報名或查看核準、修改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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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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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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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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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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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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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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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石市、十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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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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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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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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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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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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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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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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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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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孝感市、潛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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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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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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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門市、咸寧市、天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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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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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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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市、仙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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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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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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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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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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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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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市、恩施州、神農(nóng)架林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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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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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8日—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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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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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地點
(一)各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根據(jù)本地實際報考人數(shù)和學校分布情況,本著既方便考生又適當集中的原則設立報名點。報名點只能設立在各級教育考試機構和經(jīng)教育行政機構審批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中或中職學校。每個報名點接收應屆畢業(yè)生報名人數(shù)須在10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不能設立報名點。各種補習學校和培訓學校不準設立報名點。一般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報名點只可接收學籍在本校的應屆生報名,不得接收往屆生報名。往屆生數(shù)量較多的縣(市、區(qū)),可根據(jù)往屆生實際數(shù)量指定一至兩所報名點(教育考試機構報名點除外)接收往屆生報名。
各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擬設定的報名點須報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審核同意。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將審定的報名點匯總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報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備案。
報名點應張貼《報名須知》,為考生提供必需的設備和材料。
(二)我省戶籍的應屆生原則上在學籍所在地報名。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戶籍所在地報名的,須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市(州)兩級教育考試機構同意后方可報名。由于借讀等原因造成就讀學校與學籍所在學校不一致的應屆生,應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不得在借讀學校報名。各地不得接收戶籍和學籍都不在本地的應屆生報名。
我省戶籍的往屆生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報名。如因文化補習、遷居、投靠親友等原因需要在非戶籍所在地報名的,若是在本市(州)范圍內(nèi)跨縣(市、區(qū))報考,須經(jīng)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書面批準同意后方可報考;若是跨市(州)報考,須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復讀所在地市(州)、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書面批準后,方可在復讀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戶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讀、學籍在外省的考生一律憑中等學校畢業(yè)證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市州級教育行政機構學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畢業(yè)生名冊、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檔案資料等在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我省戶籍的社會人員和轉業(yè)、退伍軍人及其他人員一律憑中等學校畢業(yè)證、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檔案資料等在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三)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屆隨遷子女在學籍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報名;符合報考條件的往屆隨遷子女在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工作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進行報名。
(四)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公安機關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在學籍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五)2014年錄取的五年制高等職業(yè)教育學生在承擔中職教育階段任務的學校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六)應屆畢業(yè)生原則上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安排報名,往屆生、轉業(yè)退伍軍人和社會人員由考生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xù)。
四、報名資格審查
(一)考生資格審查工作由市(州)和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以及報名點學校負責。各報名點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要上報當?shù)亟逃荚嚈C構備案。報名點資格審查人員負主要責任,報名點負責人和教育考試機構主管人員負領導責任。
(二)我省戶籍我省學籍的應屆生的資格審查由報名點學校負全責,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予以督查。我省戶籍外省學籍的應屆生、我省戶籍的往屆生和社會青年及其他人員的資格審查由各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負全責,并由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專門人員具體負責。
(三)應屆隨遷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資格審核由考生學籍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負責,往屆隨遷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的資格審查由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工作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負全責。各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要指定專門人員具體負責,分管高考的負責人負責資格審查認定工作。
(四)我省戶籍考生資格審查主要審查考生高中(中職)學籍(檔案)、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文憑等證件原件。
應屆普通高中、中職學校畢業(yè)生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須出具由所在地市州級教育行政機構學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畢業(yè)生名冊。報名后在考試前如考生未能達到畢業(yè)或結業(yè)條件的,不能參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高職單招考試,由考生就讀學校出具書面證明,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不發(fā)給其準考證,并將其準考證上交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
(五)應屆隨遷子女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本人報名申請,出示本人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我省高中(中職)學籍檔案原件,并上交復印件,同時出具我省高中(中職)學籍證明材料(見附件3)。往屆隨遷子女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本人報名申請,出示本人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我省高中(中職)學籍檔案、我省高中(中職)畢業(yè)證書原件,并上交復印件,同時出具我省高中(中職)畢業(yè)證證明材料。隨遷子女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需提供房產(chǎn)證或由我省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區(qū)居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材料。
應屆隨遷子女資格審查時須出具本人我省高中(中職)學籍證明材料,高中(中職)學籍證明材料須由就讀學校及當?shù)乜h級教育局基礎教育或職成教部門審核蓋章,與其他材料一并報送當?shù)亟逃荚嚈C構審查。往屆隨遷子女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基礎教育或職成教部門出具的湖北省內(nèi)高中(中職)畢業(yè)證證明材料,與其他材料一并報送當?shù)亟逃荚嚈C構審查。
(六)考生資格審查一律出示證件原件,同時上交各類證件的復印件。復印件粘貼在資格審查表中,由資格審查人員簽名后匯總交縣(市、區(qū)) 教育考試機構留存?zhèn)洳。尚未辦理居民二代身份證的考生,各級教育考試機構和報名點(學校)要通知考生盡快辦理。
(七)重點加強對年齡在16周歲以下的考生、往屆生、社會青年、高校退學考生、非學籍所在地報名考生、我省戶籍但在外省就讀考生、外省戶籍隨遷子女考生的資格審查,杜絕各類違規(guī)報考。
五、報名方式及辦法
2017年網(wǎng)上報名分三個步驟:
第一,領取報名卡(全省考生統(tǒng)一在2016年11月14日至18日領取)?忌趫竺c(學校)完成資格審查,確認符合報考條件后繳納報名考試費,領取報名卡。
第二,網(wǎng)上報名(普通高考藝術類考生2016年11月21日至23日;普通高考文、理、體育類和技能高考、高職單招考生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16日)?忌卿泩竺W(wǎng)站(www.hbea.edu.cn或www.hbee.edu.cn),按照《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網(wǎng)上報名信息采集辦法說明》(見附件1)中有關要求,通過普通高考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錄入個人報名信息并成功提交。
第三,現(xiàn)場確認(由各地教育考試機構組織實施,具體時間由各地教育考試機構確定)。完成網(wǎng)上報名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憑報名卡、二代身份證在報名點(學校)通過二代身份證閱讀器識別、核準本人基本信息同時進行電子照相,并對報名點打印的本人《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中的個人信息進行校對、簽字確認。
考生網(wǎng)上報名時須先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點擊同意后即視同已知悉了解高考相關規(guī)則規(guī)定,并承諾遵守。
2017年我省將繼續(xù)實行二代身份證識別、比對考生本人信息的工作。考生在現(xiàn)場確認時出示本人的二代身份證,專用讀卡設備將身份證上的姓名、身份證號、性別、民族和出生日期五項信息與網(wǎng)上報名的信息進行比對、核準,并采集身份證上的照片信息,確保網(wǎng)上報名信息準確無誤。
各地應按要求及時配備統(tǒng)一的二代身份證閱讀器及照相設備,確?忌鷪D像信息質量?忌鷪D像信息采集工作必須由各地教育考試機構負責組織,確保圖像信息質量達標。
六、考試類型、科類及各科目計分
報考類型及科類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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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及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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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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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通
高
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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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史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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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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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150分)數(shù)學(文)(150分)
外語(150分)文科綜合(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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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專業(yè)素質測試、藝術類統(tǒng)考、外語口語成績不計入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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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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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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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工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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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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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150分)數(shù)學(理)(150分)
外語(150分)理科綜合(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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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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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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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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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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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150分)數(shù)學(理)(150分)
外語(150分)理科綜合(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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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高考(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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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專業(yè)(1)
會計專業(yè)(2)
護理專業(yè)(3)
建筑技術類(4)
農(nóng)學類(5)
旅游類(6)
計算機類(7)
電子類(8)
機械類(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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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操作考試(490分)
文化綜合考試(2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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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單招(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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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單招(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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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高職院校自命題,自主確定考試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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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考試機構要將考生報名信息認真整理,并與往年報名數(shù)據(jù)庫(及普通高中、中職學籍庫)進行比對,嚴格查處往屆生當應屆生報考、非少年班高一高二學生報考、非三年制中職生外省戶籍隨遷子女報考等違規(guī)報考情況,并將考生信息按規(guī)定時間上報到市(州) 教育考試機構。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應將各縣(市、區(qū))上報的考生信息與往年報名數(shù)據(jù)庫進行比對,查處違規(guī)報考現(xiàn)象。
報名工作結束后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應組織各縣(市、區(qū))之間進行一次交叉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專題報告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省教育考試院將組織報名資格審查檢查工作,并將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通報全省。
(十三)各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應按市(州)教育考試機構規(guī)定的時間將報名信息庫(含考生現(xiàn)場照相和二代身份證照片信息庫)和有本單位負責人簽名的《普通高考考點考生情況報表》、《普通高考新增考點申報表》、《考生姓名缺字登記表》等上交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匯總審核。各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應于2016年11月30號前將藝術類考生報名信息及相關考務用表上報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于2017年2月17日前將普通類考生報名信息及相關考務用表上報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少年班考生報名信息在采集完成后,單獨上報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
2017年考生信息上報將采用通過考務平臺上傳的方式進行。各地在把考生信息整理審核完成后通過考務平臺上傳考生的報名信息,同時通過考務平臺上報各類統(tǒng)計報表。上傳時考務平臺將對各地上報的信息進行校驗,不完整的考生信息將不能上傳,確?忌畔⒌耐暾。請各地在上報之前一定要確保考生基本信息、現(xiàn)場照片信息、二代身份證信息的完整。
(十四)報名數(shù)據(jù)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后,報名號、考試科類等重要信息不得更改,其它信息如有錯漏需更正,須寫出書面更正報告,縣(市、區(qū))、市(州)教育考試機構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jīng)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方可更正。
附件: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網(wǎng)上報名信息采集辦法說明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