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2年高考加分政策確定
2011-11-14 11:06:00淮北晨刊文章作者:方芳
我省2012年普通高考政策加分申報辦法及條件已經(jīng)確定。符合條件的考生在報名同時申報政策加分,申報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20日。
在高中階段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應屆畢業(yè)生可加10分: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限獲市級以上表彰見義勇為者);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的考生;獲國家一級運動員稱號,報考當年在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測試項目范圍內(nèi),經(jīng)測試認定達到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要求的考生。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加相應分值。加5分:應屆畢業(yè)生,在高中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報考當年在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測試項目范圍內(nèi),經(jīng)測試認定達到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要求的考生;少數(shù)民族考生;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加10分: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加2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另外,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和顺霾筷牞F(xiàn)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qū)、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qū)中的三類地區(qū)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xiàn)役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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