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高考焦點話題:“異地高考”—想說愛你不容易
2009-03-23 08:48:35網絡資源整理
質疑:異地借考新政能否“得高分”?
關鍵詞:異地借考
異地借考新政能否“得高分”?
近日,教育部發(fā)布《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對“異地借考”做出了新的條件限制:要在兩地試卷相同的前提下,并滿足其他相關條件方可申請借考。
受益的考生太少
據報道,2008年全國高考實施自主命題的省、區(qū)、市是16個,考生人數約占全國考生總數的2/3。也就是說,試卷相同的省市大概只占一半,大部分的考生還得返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
何時變成“異地參考”
有人建議,只要父母(或一方)有固定工作、住所,向當地政府繳納稅費滿若干年,孩子在當地就學滿若干年,就應允許其“異地參考”。這樣的建議為何不能采用? 林衛(wèi)萍
改革需要循序漸進
異地高考的改革是建立在教育資源均等化的基礎上的,而教育資源的均等顯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實現的。
當異地高考可能牽扯到高考移民,牽扯到高考公平時,其改革的步子自然不能邁得過大。
媒體在報道時,取題“教育部規(guī)定試卷相同地考生可異地高考”。把“異地借考”理解為“異地高考”,其實是完全錯誤的。異地借考,準確地說,只不過是在另外一個地方參加考試,但錄取工作仍舊在戶籍所在地完成,而且必須滿足三個前提:借考地的考試題目與戶籍地的高考題目完全相同;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批準;父母現工作單位征得所在區(qū)(縣)高校招生辦公室同意。
而異地高考,是指允許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在父母從業(yè)地參加高考、完成升學錄取的程序。去年就有人大代表提出了相關建議,而教育部有關人士則表示,如果允許異地高考,可能會引發(fā)不少高考移民。所以,異地借考和異地高考,完全是不同的概念,前者只涉及考試地點的變化,而后者則涉及升學錄取地的變化,有著實質差別。
當然,允許學生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異地借考,也體現了高考組織的某些進步,畢竟可以省去考生回原籍考試增加的交通、住宿成本,而且讓考生留在已經相對熟悉的地方高考,也是一種人性化的考慮。
但仔細分析,異地借考的實際意義不大。首先,借考的地域范圍極其有限,目前全國高考實施自主命題的省、市有16個,考生人數約占全國考生總數的2/3。這些地區(qū)之間、這些地區(qū)和其他地區(qū)之間,是不可以借考的;其次,借考的手續(xù)辦理十分復雜,既要戶籍所在地省一級的高校招生辦公室批準,又要父母現工作單位征得所在區(qū)(縣)高校招生辦公室同意,辦完手續(xù)得花不少精力。更重要的是,考生在異地考試,最終還是必須在原籍錄取。從“不要增添麻煩”的角度看,家長其實寧愿讓孩子回戶籍所在地考試,既省去辦理手續(xù)的麻煩,還避免由于考試組織不周而可能出現的意外問題。
其實就異地借考而言,考試組織者完全可以再進一步,不論兩地的考題是否相同,都可以為任何戶籍地的考生提供異地考試組織服務,同時也不需要繁瑣的批準程序。就如同考研,同一個考場的考生的考題,由于報考學校不同,可能完全不同,從技術上,這完全可以做到:比如,將甘肅的考試題,送到北京,北京考試組織方,接受甘肅戶籍地學生的報名,并組織他們在相應考點考試,之后把試卷交給甘肅考試組織方。
從根本上說,異地借考只是考試組織范疇的事,為考生多提供了一種考試服務,和升學錄取無關。從公平與正義出發(fā),我國基礎教育與升學考試改革應努力朝任何考生在任何地區(qū)都可以報名高考,不分戶籍就地進行錄取的方向發(fā)展,這方可保障每個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權利。
便民一小步:“異地借考”看上去很美
教育部發(fā)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對“異地借考”做出了新的條件限制,即考生在兩地試卷相同的前提下,并滿足其他相關條件,方可申請異地借考。
允許考生異地借考,相比以前不讓外地戶籍考生參加本地的高考,顯然是前進了一步。但是具體的新規(guī)設置了許多的條件,又讓人很難高興起來,預期的喜悅大打折扣。
首先,異地借考的一個大前提是兩地的試卷必須相同,自主命題的省份外地考生不能借考。僅這一條,就將大多數的考生擋在了門外。目前,全國實行自主命題的省、市、區(qū)已達16個,考生人數約占全國考生總人數的三分之二。另外,在這16個省、市、區(qū)中,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東、四川、陜西等是外來人口較多的省份。仔細算一下,能享受這項新政的考生實在是少之又少。目前,異地借考只能在中西部欠發(fā)達地區(qū)生效,其作用也就非常有限了。
其次,試卷相同地的考生雖可借考但也有限制。因公長期在非戶籍所在省(區(qū)、市)工作的人員或其隨身子女,確需在其工作或學習地借考的,并且要經過各道程序審批。外地人員長期因公在外的無非就是一些駐外辦事處,一些聘請的高級職稱人員,這些人畢竟是極少數,而大量的是因私的外來人員,尤其是農民工,有的農民工子女從小學到初中到高中在一個地方十幾年,可是到頭來還得回本地去高考,回本地不僅費用成本高,而且又誤時,給農民工及其子女帶來很大的負擔。
再次,考生答卷的評閱及錄取事宜由其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處理。這既有兩地評閱尺度不統(tǒng)一所產生的弊端,又會使借考生因與借考地本土考生同在一地學習考試,而錄取分數線懸殊產生心理落差。
從這個意義上講,允許考生異地借考,教育部只是走了形式上便民的一小步。此新政看上去很好,但很難讓大多數考生得實惠。
“異地借考”為“高考移民”推波助瀾?
“新增兩類不得報考人”續(xù)
東亞訊(記者王威)21日,本報對《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進行報道,其中“異地借考”引起讀者關注,他們紛紛打來電話質疑。對此,記者采訪了省招生辦權威人士,他表示,“異地借考”和“高考移民”沒有關系,他舉例說,一位考生在我省“借考”,考生試卷評閱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處理,回戶籍所在地錄取,不占我省招生指標。
中學校長
不必為“異地借考”驚慌
記者采訪了長春市幾所知名高中的校長,其中李校長表示這個規(guī)定比較人性化,作為長春市這樣一座經濟正在高速發(fā)展的城市來說,需要大量的高級技術人員,根據以往的經驗,這些人才不愿來長春工作,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孩子升學的問題,有了這個規(guī)定之后,就可以為這些人解決后顧之憂。
陳校長表示,這個規(guī)定實際涉及的人所占比例很小,家長和考生要正確地理解其中的“含義”,大可不必為“異地借考”而驚慌。在剛剛結束的兩會上,很多代表和委員都提出了關于可普遍實行“異地高考”的意見,但根據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實施起來還有相當的難度。
讀者聲音
“異地借考”沒有多大意義
網民羅先生認為,仔細分析就會發(fā)現,這項政策只會給極少數人帶來方便,多數人根本就挨不上邊,考生可“異地借考”沒有多大意義。
首先是自命題的省份外地人員不能考;其次是即使試卷相同地的考生也有區(qū)別,必須是因公長期在非戶籍所在省(區(qū)、市)工作的人員或其隨行子女,確需在其工作或學習地借考的,要經過“各道”程序審批,這些人畢竟是極少數。
也有讀者認為,真正需要“異地借考”的是大量因私外來的人員,尤其是那些農民工,有的農民工子女從小學到初中到高中在一個地方十幾年,可是到頭來還得回本地去高考。然而,回本地不僅費用成本高,而且又誤時,給農民工及其子女帶來很大的負擔。
各地政策:
吉林:“高考移民”借考考生回原籍錄取
本報訊 教育部在高校招生工作文件中規(guī)定,參加報考高等學校的考生,原則上須在其戶口所在地報名考試。由于我國幅員遼闊,有許多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學習的情況,都要回到戶口所在地考試有許多實際的困難。因此,2009年教育部出臺了借考規(guī)定,“異地借考”政策會不會引發(fā)“高考移民”潮?這讓我省許多考生和家長產生了疑慮。21日,省招生辦權威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異地借考”政策不會為“高考移民”違規(guī)行為推波助瀾。
“高考移民”擠占當地招生名額
教育部在今年的招生規(guī)定中對“異地借考”做出了新的條件限制:要在兩地試卷相同的前提下,并滿足其他相關條件方可申請借考。
“高考移民”是與“異地借考”完全不同的另一個概念,“高考移民”是非法行為,是指一部分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通過不正當手段將戶口臨時遷到低錄取分、高錄取率的省,在該省報名參加高考,從而擠占了該省的高考名額,“高考移民”嚴重損害了當地考生的利益,尤其是擠占了重點院校的招生名額。
為此,有關省市出臺了相關報名考試規(guī)定來封堵“高考移民”,規(guī)定本地高中不容許“高校移民”在本校報名參加高考,禁止為“高考移民”辦理虛假檔案、出具虛假證明等,一經發(fā)現有違規(guī)者將嚴肅查處有關中學,對“高考移民”將取消考試和錄取資格,即使已經到高校上學,一經查出也將取消其學習資格。
借考考生不占我省招生名額
在招生總規(guī)模不變的情況下,如果外來工子女在求學地高考,就意味著當地考生多了一個競爭對手,這對當地考生來說相對不公。
借考是時代的產物,其產生的背景是由于高考競爭壓力越來越大,許多考生的目標不僅是考上大學,而是要考上重點大學,而現階段各中學的辦學條件和教學水平相差很大,高水平的高中數量有限,遠遠滿足不了學生的需要,于是一部分有條件的學生將目標投向鄰近省市的重點中學,希望在那些學校完成最關鍵階段的學習,提高高考成績。那么“異地借考”會不會為“高考移民推波助瀾”呢?省招生辦權威人士表示,家長和考生的疑慮是多余的, 按照規(guī)定,“異地借考”考生的答卷及錄取事宜是由考生戶籍所在地省招生部門負責,這就是說“異地借考”考生不會擠占我省考生的招生名額。
相關新聞
香港浸會大學今年在內地招140人
■記者 宋鐵軍/報道
本報訊 21日,香港浸會大學在我省召開2009年招生說明會,記者在會上獲悉,該校在內地實行自主招生,今年計劃在內地招收140名左右本科生。有意愿的考生從即日起可登錄該校招收內地生網頁(http://www.hkbu.edu.hk/~ar/admissions/mainland)申請報名,報名到6月1日截止。據了解,該校去年在我省招收了6名學生。
江西:
江西自主命題 09年不會實施異地借考
教育部日前發(fā)布《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針對“高考移民”問題給出了明確處理辦法:高三學生經兩地招辦同意后可“異地借考”。20日,記者采訪省高招辦獲悉,由于考生辦理異地高考需要兩地試卷相同,自主命題地區(qū)與全國統(tǒng)一命題地區(qū)暫時難以交互實施,而我省是自主命題省份,因此,在我省異地借考行不通。
國家新政
試卷相同地考生可異地高考
昨日,教育部發(fā)布《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其中特地對“高考移民”問題給出明確的處理辦法,并對考生異地借考的條件做了明確規(guī)定。新政指出,因公長期在非戶籍所在省(區(qū)、市)工作的人員或其隨身子女,確需在其工作或學習地借考的,在兩地試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學習單位所在地及戶籍所在地的省級招辦提出申請并經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學習所在地的省(區(qū)、市)辦理借考手續(xù),參加考試。考生答卷的評閱及錄取事宜由其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處理。
我省現狀
自主命題地不方便借考
記者了解到,2008年全國高考實施自主命題的省、區(qū)、市是16個,考生人數約占全國考生總數的三分之二,我省也在自主命題之列。
據省高招辦普招科副科長胡興介紹,由于自主命題會導致高考試卷各不相同,因此會給異地借考帶來麻煩。我省是自主命題的省份,因此不會實行異地借考政策。胡興同時表示,我省對指使、組織或參與組織“高考移民”活動,為考生偽造或違規(guī)辦理戶籍遷移、中學學籍檔案的考試工作人員,將進行嚴肅處理。
新增兩類人員不得報考
記者還了解到,在往年三類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tǒng)考的前提下,今年教育部又增加了兩類人員不得報考: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應屆畢業(yè)生;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tǒng)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考生。對此,胡興也明確表示,對以上兩類違規(guī)考生,我省也將對其關閉高考大門。
重慶:
重慶籍考生09年不能參加異地高考
重慶籍考生不能異地高考
教育部出臺高考新政,“平行志愿”試點暫無重慶
本報訊 教育部出臺“2009年高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以下簡稱“新規(guī)”,首次明確,部分滿足條件的考生可異地借考。市招辦有關負責人昨日稱,重慶高考是自主命題,考生無法實施異地借考,凡是重慶籍在外借讀的考生,只能回渝考試。
“新規(guī)”對異地借考作出了新的條件限制:要在兩地試卷相同的前提下,并滿足其他相關條件,方可申請借考:因公長期在非戶籍所在省(區(qū)、市)工作的人員或其隨身子女,確需在其工作或學習地借考的,在兩地試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學習單位所在地、及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提出申請并經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學習所在地的省(區(qū)、市)辦理借考手續(xù),參加考試。
考生答卷的評閱及錄取事宜,由其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處理。
市招辦人士透露,目前,包括重慶在內的16個省市,高考均是自主命題,難以滿足兩地試卷相同的條件。只有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的省份,才有條件實施異地借考。
“平行志愿”試點暫無重慶
教育部去年在湖南、江蘇、浙江、上海、安徽、遼寧6個省市實施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試點改革。今年,教育部在去年基礎上,又新增了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廣西、云南、貴州、四川、寧夏10個省區(qū)進行改革試點,使平行志愿投檔模式進一步在全國推廣。
重慶市招辦透露,我市采取“順序志愿”加“平行志愿”的錄取方式?忌诘谝恢驹钢荒芴顖笠凰鶎W校,按照順序志愿投檔錄;而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可同時填寫兩個平行的二志愿和3個平行的三志愿;在?婆沃校疃嗫商顖6個平行志愿。
通訊作弊取消考試資格
除以虛假材料或因招生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取得考試或錄取資格的考生要受到取消其考試或錄取資格的處罰外,今年,教育部還在招生規(guī)定中明確規(guī)定,以下三類違紀考生也將受到同等處罰。
這三類人員是:利用通訊工具進行考試作弊的;由他人代替考試或替他人考試的;以及使用其他欺詐手段的。如果是在校大學生替考,教育部明確“授權”學校可開除其學籍。對違規(guī)考生應受到的處罰作出明確規(guī)定,并記入考生電子檔案。
二級運動員最多加20分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報考當年在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測試項目范圍內,經測試認定達到二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要求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考生,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考生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
高中階段學生,仍可申請高考加分資格測試和認定。田徑、游泳項目只參加認定,不需測試。
記者手記
戶口不應成高考障礙
戶口在哪里,就只能在哪里報名和參考,無論你在哪里上學,學的是哪個教材體系。如此,在重慶這個四五百萬元民工輸出的大市,不少學生因從小隨父母到廣東浙江等地上學,盡管教材體系不同,高考關鍵時刻,戶口卻成了一道不能逾越的門檻,只得回到家鄉(xiāng),參加人生中改變命運的考試——高考。
戶口真不該成高考障礙。記得今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趙林中就提交《關于切實關心外來民工子女參加當地高考的建議》,建議放寬門檻,允許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在父母從業(yè)地參加高考。不過,全國政協(xié)委員、教育部副部長趙沁平表示,允許異地高考可能引發(fā)大規(guī)模高考移民。
教育部此次對考生異地高考作出規(guī)定,讓很多人高興之余又感失望,因為新規(guī)定對16個自主招生省市戶籍的考生,仍是“水中花、鏡中月”。16個省市,占了全國考生的三分之二。不過,戶口這道屏障既然開了一條縫,相信總有一天會成一扇門。門,總有打開的那一天。
北京:
2009年非京籍高考生可在北京借考
教育部允許有一定條件的“異地借考”。近日,教育部發(fā)布《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與去年相比,今年的高招政策出現六大變化,對考生異地借考的條件做了明確規(guī)定。
往年,教育部規(guī)定三類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tǒng)考,今年又增加了兩類人員不得報考——在高中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全國統(tǒng)考的應屆畢業(yè)生;在上一年度高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考生。
今年,教育部加大了對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力度,新增了三類違規(guī)人員:利用通訊工具進行考試作弊的;由他人代替考試或替他人考試的;使用其他欺詐手段的。對違規(guī)人員將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高考”、“開除學籍”、“取消其當年高考各科成績”等處分。
對“異地借考”行為,教育部做出了新的條件限制,要在兩地試卷相同的前提下并滿足其他相關條件方可申請借考。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有關負責人說,雖然北京試卷與其他省市不同,但學生也可以在北京借考。想在京借考的考生,需要向其戶口所在地和北京兩個地區(qū)的高校招生辦公室分別提出申請,兩方招辦都同意,才能在北京借考。